行程特色
行程特色:☆ 广西散拼,全程只进六个诚信购物店
所含景点:☆ 世界自然遗产“海上桂林”下龙湾、万花春城河内、三十六古街横桃街、天下第一滩银滩
费用包含/不包含
费用包含
A、交通标准:北京/南宁/北京飞机经济舱票和机场建设费及燃油附加税;往返航班以机票显示时间为准;当地空调旅游大巴车,确保每人1正座。城市区间交通为当地旅游散客巴士或城际快巴或城际列车;
B、办证事项:
1、请提前4天以上将客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清晰、正反面,小孩为户口本),以电邮形式或邮寄到我社,以便我社递交给崇左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预审。
2、2寸白底或浅蓝底正面免冠证件彩照4张背面注上名字。
3、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如客人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金融、员、保险系统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等需提交所属单位或上级主管部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申办出入境通行证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单位意见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小孩如随父母出行的,需提供户口簿联及复印件以便办理出入境证件,小孩如不随父母出行的,需提交父母的委托证明书1份办理证件,客人必须在出境当天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公安局面见(面见时间需排队),面见后由我社办证人员统一领取证件;
4、港、澳、台同胞、军人及大陆部分地区(预审后告知)能否办证。
C、住宿标准:全程待评三星酒店双标间,全程不提供自然单间,如单房差费用由游客自理,请于报名时交单房差。
D、餐饮标准:全程含5早餐7正餐,正餐餐标15元/人,正餐标准为八菜一汤,十人一桌,如人数不足10人,菜数按比例略减;如客人原因临时自愿放弃景点游览、用餐、酒店住宿等,费用均不退还。
E、景点标准:含行程所列景点首道门票;导游推荐的自费项目,游客自愿参加,绝不强制!自费景点门票价格含门票、车费、导服。本着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参加的游客需要在酒店或景区外自由活动等候,敬请配合。
F、导游标准:广西当地专业导游服务,持全国导游资格证上岗、境外越南专业中文导游服务;
G、保险说明:已含旅行社责任险,国家旅游局建议每位游客在团队出发前须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及航空保险;
费用不包含
北海越南自费:
东兴至口岸关口电瓶车:30元/人往返、芒街至下龙乘快艇:200元/人单程、下龙湾天堂岛:180元/人、人力三轮车游河内老街:80元/人、越南皇家花园:90元/人、北部湾肥美海鲜餐约150元/人、海洋之窗118元/人、“银滩明珠号”游船150元/人、渔家乐:180元/人、渔家赶海120元/人;
预订须知
购物说明:
全程六个诚信购物店(刀具、玉器、玳瑁、越南特产、珍珠、海味);行车途中路边休息区购物店和景区内的商店不作为正常购物商店,游客购买的商品跟旅行社无关。
特别说明:
由于越南的公路设施较差,芒街至下龙、下龙至河内的道路上没有公路服务区也没用公用卫生间,所有的游客需要上洗手间和途中休息的就只能到公路边比较大些的购物店里(如越南77土特产店、下龙湾免税店、越南土特产店或越南农家等),不作为正常购物商店,游客在休息购物店买的商品跟旅行社无关。
温馨提示
服务意见:请各位游客务必在当地认真填写〈游客意见反馈书〉,解决投诉以此团大部分游客在当地所签署的〈游客意见反馈书〉为准,如游客未签未提出异议则视为满意,返回后如再提异议投诉责任游客自负。
签约付款
签约方式:
传真签约: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后,通过传真进行签约。
快递签约:朗途提供快递签约、代收款服务。您确认合同并签字后完成签约。您需承担快递服务费。
门市签约: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319号广信嘉园C座21B,下午一点后门市客人较多,建议您可上午9点-12点前来签约。
上门签约:北京市内4环内,可上门签约。
付款方式:
门市支付:门市现金付款,转账支票,刷卡。
汇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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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南礼士路支行三里河东路储蓄所 |
| 账 号: |
6222 0002 0010 7580 821 |
| 户 名: |
刘文红 工商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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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万丰支行储蓄专柜 |
| 账 号: |
4367 4200 1347 0038 559 |
| 户 名: |
刘文红 建设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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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广安门外支行 |
| 账 号: |
62284 8001 00017 94311 |
| 户 名: |
刘文红 中国农业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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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万寿路支行 |
| 账 号: |
6226 0901 0579 1939 |
| 户 名: |
刘文红 招商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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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 |
| 账 号: |
6222 5809 1111 43601 |
| 户 名: |
刘文红 交通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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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北京银行天宁支行 |
| 账 号: |
0109 0350 8001 2010 8122 783 |
| 户 名: |
北京朗途旅行社有限公司 对公账号 |
发票说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本产品提供“旅游费”发票,不提供其它类目发票。
获取发票:门市签约,使用现金、刷卡全额付款时,在工作日您可以当场获取发票;开票后金额若有变动,需要您退回已开具发票。其他情况下,我司将在您签约归来之后两个工作日之内邮寄发票给您。